法律问答

结婚的时候不够年龄,本来想不登记的,然后老公镇上管事的说必须得办,他给找人办,花了点钱就办出来了,我老公的信息是真的,我的是假的,现在我到年龄了,想把信息改成真的,民政局说当初找谁办的在去找谁,我们找到那个人他却不给弄了!我们该怎么办?

2018-09-05 15:14: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综合以上规定,由于现在已经达到法定婚龄,属于有效婚姻。
  • 没有领取结婚证不属于合法婚姻关系,属于非婚同居关系,并非夫妻关系。《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生效后,我国在婚姻制度上便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我国现行婚姻登记制度侧重对合法登记婚姻的保护。
    而且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能会陷入结不了婚也离不了婚的尴尬局面。
  •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