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爱车,停在住宅小区里,车号牌失窃了,物业管理有木有义务

其它
2019-12-29 05:31: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不用承担责任,完全由驾驶该车辆的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条的规定直接确定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如果物业公司的公约也明确承诺对业主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属于合同义务。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财产以及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即使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物业公司是否进行赔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双方签定的合约中,关于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执行的有没有执行,如果物业公司在合约中承诺应该有的服务没有做,或者做的没有达到标准,那么属于物业公司违约,物业公司应该进行赔偿。
    如果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合约履行了它的服务,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失窃,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并不能一概而论,而要看具体情况,最关键的是要看物业有没有过错,是否尽到守卫、巡查的责任等。
    举例说,北京一小区围墙倒了两天,物业公司没有及时砌起来,有业主家中被盗,起诉到法院后索赔成功。
  • 写报案材料,列明被盗财物及价值,向公安机关提供嫌疑人线索,公安机关要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询问被害人、证人;调取监控录像;现场勘验、检查、搜查。
    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第二百零五条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二百零八条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生物样本等。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第二百零九条发案地派出所、巡警等部门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
    执行勘查的侦查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勘查现场,应当持有刑事犯罪现场勘查证。
    第二百一十七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