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直行,对方左转弯撞了我,本来是对方全责,因为我无证,车辆年审过期了,现在划分责任是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要,请问是不是这样的

2019-12-29 07:09: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撞人后具体责任依据下列情况进行划分
    (一)、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该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确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当事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确定其无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以下规则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1、事故一方当事人因具有违反各行其道、让行规定等严重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因具有一般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次要责任。
    2、事故双方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承担同等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年检:
    1、填表。需要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两张表格。
    2、找到年检录入窗口,审查材料,录入。
    3、找到违规查询窗口。如有违规,在此一并缴清罚款。
    4、找检测员进行车辆的外检,要求打开车前盖,查验车架号,检测员给出检测合格签字页,之后,到检测缴费窗口,给发票。
    5、找到检测登录窗口,所有材料留在该窗口处。可以开车去检测车间了。
    6、排队等待检测,有人指挥车辆。检测完后给一张检测报告单。
    7、拿着检测报告单回业务厅,交到5号窗口领取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签字。
    8、将资料送交1号窗口,并交上行驶证,办事员发给年审车贴,并在行驶证副本的反面打上新的年审日期。
    9、年审完毕,把车贴贴在前车窗的右上角。
    10、机动车登记规定》具体内容下:第四十条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涉及该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 车辆没有年检出事故了,保险公司需要赔偿。
    1、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以及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的其他情形,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即保险合同规定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保险公司除了对未按期年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进行赔付外,对丢失车辆也同样拒绝赔付。
    车险理赔流程:

    1、迅速报案:

    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2、定损修理: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

    3、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

    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队;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被盗或者被抢48小时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办好登记手续。

  • 1、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没有年检的车辆并不具备上路的资格,如果还继续上路,查获将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2、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因为保险单上标注拒赔对象,包括了年检过期的车辆,所以年检过期汽车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所有责任由当事人负责,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的。
    3、如果你意识到自己车辆已经超过了年检期限,首先要做的就是不再驾驶该车辆上路行驶,并尽快办理年检的手续。对于超过年检期一年以内的车辆,去车管部门办理年检手续时,不会面临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