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法定节假日不放假也没有三倍工资算侵权吗

其它
2019-12-29 09:14: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300%支付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法定假日本身带薪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另行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计算加班工资以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工资为基数,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支付的工资计算,一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
  •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3005%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法定假日本身不需要工作即享有工资,本身的工资是按照正常劳动的工资发放的。而法定假日安排上班的,加班工资按300%标准计发,是另行计算的。  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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