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也有大半年离休老师,由于电动车醉酒驾驶致人身亡,判刑缓刑,公职人员保得住吗

2019-12-29 09:49: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方能够达成谅解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程序,也可以很快的解决事故争议,减轻肇事一方的民事和刑事上的责任。但是达成谅解的,双方最好不要只是口头上的,以免双方事后变节,然后再因此事进入不必要的争执,所以最好双方需要签订赔偿协议、和解协议,开具赔偿款的收付凭据、出具谅解书等,一切都应有相应的依据为凭证。是否能够被判缓刑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我国《刑法》对缓刑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另外,对于已经被判处缓刑的,法律也有严格的要求,在被判的缓刑期内必须遵守法律作出的规定,如果有违反现象就会被撤销缓刑,然后收监执行原判刑期。当然,如果缓刑期内认真遵守规定,那么等缓刑考验期结束,原判刑期就算执行完毕,不再另行执行。
  •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 1、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人死亡,如果不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处拘役和罚金。
    2、如果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同时构成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要对肇事者就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进行数罪并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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