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咨询一下,我家孩子在香河XX报名被录取,学费书费已交完,共1740元。但由于个人原因选择别的学校就读,按法律规定香河XX应该退回我们交付的学费和书费吗?等待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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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当根据学校规章扣缴学费,多扣缴的部分或者学生因故退学的,学费应当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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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学费后,如果不去就读,应该退学费。
1、如果已经领取了书本等,在退费时,可以扣除相应的费用;
2、如果没有发生实际费用,应该全额退回学费。 至于是否一定可以退学费,教育及相关部门没有对此作出强制规定。需要学生或者家长和学校双方协商。 如果学校无正当理由不退费,学生或者家长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投诉。协商处理,可以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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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