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老婆是外省人,我们结婚了会危害办结婚证吗,必须转移户籍吗,上户籍会危害吗?

2019-12-29 10:25: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四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以夫妻的名义同居了四年,对外以夫妻之名相称,且周围群众也认为双方是夫妻,期间甚至可能生育了子女,但只要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就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二人系同居关系,其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有一点必须明确,即便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当事双方生育了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其子女抚养问题均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理。
  • 没有结婚证上户口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1、先领了结婚证再替孩子上户口。
      如果已达到法定年龄,可去民政局领结婚证,再去派出所替孩子上户口。
      如果尚未达到法定年龄,可等到了法定年龄之后再领结婚证替孩子上户口。
      
    2、先去居委会开证明,然后去派出所登记,在他们认可的医院做亲子鉴定,证明亲子关系,最后缴纳非婚生子的社会抚养费,可以随父亲或母亲上户口。
  • 异地结婚迁移户口:  
    (一)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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