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还款合同中,有连带责任担保人,考虑到债务人的还款能力,16万元债务分四次分期还款,从2016年元月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每半年还一次,但分期还款期间,债务人和担保人都没有履行还款协议,直至四期届满都没有还款,为了不使担保人逃脱责任,我于五月中旬将债务人和担保人起诉至法院,但担保人辩护说只担保第四期的还款,因为第一二三期的担保时限已过期。担保人说的受法律保护吗?

2018-06-29 11:23: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看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是什么,是普通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是普通保证的话,那么只有在被担保人无财产或者财产不够还债的且经过诉讼后不能还债的,才会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如果承担的是连带担保,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也就说说,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债务。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担保人追偿。
  • 在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中,依据《担保法》第I,条的规定,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合同。因该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保证合同纠纷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签订一个保证合同。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 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