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因刑事诈骗被公安机关拘留了29天,没有被逮捕。然后我被保释候审。保释候审将在一个月后到期。但是,这几个月我没有接到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通知。最终结果是什么?谢谢你

刑事辩护
2019-12-29 13:00: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安机关的逮捕通知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因此如果公安机关确定对嫌疑人进行逮捕,则可以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逮捕通知书并按照法律流程进行逮捕。
  • 如果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只有给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没有其他选择但是被刑事拘留之后申请批捕之前的这段时间,公安机关自己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做出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不是必须要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
  •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就会被变更强制措施,通俗点说也就是有可能被重新收监。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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