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省人在上海交满十年个人社保,转回家了交满十五年,离休后能够在上海领到养老保险金吗?

保险赔偿
2019-12-29 15:27: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除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当地实施时已满45周岁者外,其余年龄段及其他种类的养老保险都是要求参保缴费满15年以上方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开始领取养老金。
    4.需要明确你社保未交租15年的原因,是哪方的过错,如果在单位工作时间有超过15年,那么单位就有义务补足15年社保费用的义务;如果没有工作那么久,单位就没有义务补足之前的社保。
    5.在不是单位责任的情况下,需要你自行补足15年差额费用再办理退休金领取手续即可。如果单位应该补缴而拒绝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继续任职或因年老体衰、工残事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来源是由职工所在企业以及职工在职时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纳的,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与专门机构管理。
      领取新农保养老金要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省户籍的农村居民,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领取原新农保养老金的55—60周岁女性,仍按原待遇标准继续领取,年满60周岁后按本办法确定的标准领取。
      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可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最低限为
    0.6,最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 不交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少交是指用人单位虽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其缴费数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迟交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缴费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只为劳动者缴纳了最近一段时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由于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律义务,所以,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出发,社会保险费实质上属于国家征收范畴,是行政而非司法,由此产生的争议当然属于行政争议。
    现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已明确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征收规定为行政机关的一项职责,如《劳动法》第100条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6条均有相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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