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商店工作的时候被烫伤了,非常严重。在早期阶段,我不能下床走路。商店后面的人让我去医院,然后我从家乡拿了一些治疗烧伤的药。几乎是一个月前。这时,商店经理要求去上班,并打算给他名单。当他说病假单已经开了十多天,他不得不扣除将近半个月的工资。这不是工伤或病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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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时间是按照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长短来计算确定的。具体时间请查看下面法规的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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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第三方交通肇事的,由第三方支付误工费,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之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职工获得第三方赔偿之后,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其返还。但如果是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可以工资和误工费二者兼得。
如果是本单位车辆肇事的,只是享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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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项:
(一)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
(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
(四)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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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