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打架,成年人受伤的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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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打架致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2,未成年人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打架致他人损害的
(1)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由学校承担责任,但如果学校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满10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承担责任
3、具体的人身
损害赔偿,依照上述规定确定责任后再进行相应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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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2.解释此违法行为不要求造成后果,只要存在寻衅滋事的行为即符合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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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十八周岁成年(即以生日后的第一分钟,就成年了。)
所谓的“十六岁成年”的说法是不全面的,其真实含义是: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即可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而在刑事诉讼中有几个年龄段,应当注意:
一、十四岁以下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即无刑事责任能力期)
二、十四以上、十六以下只对八种重罪承担刑事责任;(即半刑事责任能力期);
三、十四以上、十八以下为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阶段(即从轻减轻刑责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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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