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借我钱不还后我起诉了,通过法庭调解对方同意工资里每月给两千,半年给一次,现在已经半年了,还需要申请执行吗

2019-12-29 18:05: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
      
    2、债务应当偿还,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偿还能力的,双方可以协商分期偿还。
      
    3、到法院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证据材料。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必须是判决生效后。具体流程如下:1,递交申请,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2,法院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3,执行开始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四十八条 ;第二百四十九条;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
    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搜索。
  • 因工伤不能上班,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待遇的,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也要承担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