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拿走了拆迁费,我姐姐拿走了所有的赔偿金,我妈妈想要拿回来,我该怎么办?

2019-12-29 20:0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产权房屋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为准。而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等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
    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 关键看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本企业工作年限每年按一个月本人工资补偿,同时看企业根据那一条解除合同(具体对照劳动合同法),如果拆迁期间放假,拆迁完毕后继续工作,那么在拆迁期间应按《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发放生活费。对达到一定年龄和工龄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可拨打12333咨询。
  •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新《拆迁法补偿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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