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让我的朋友用他的身份证为我分期偿还贷款。当时签署的协议由我偿还,我已经偿还了几个月了。然而,现在我没钱偿还了,我的朋友把这件事告诉了我的家人,这让我很惭愧。现在我不打算偿还贷款了。他又用协议的聊天记录和电话记录以及我承认的贷款起诉了我。我能做些什么来逃避偿还债务的责任?

2019-12-30 09:0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是不用坐牢的。如果你起诉并胜诉后,诉讼费可能由对方承担,但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你的钱暂时也拿不回来,法院会中止即暂停执行,等对方有财产了才会执行。
    虽然如此,但如果你不起诉,那你拿回钱的几率就是零,起诉了至少还有希望。
  • 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明确: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抵押人的责任。在抵押担保合同纠纷中,借款人不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有权将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但是《担保法》第17条第3款又规定了三种例外情况:   
    (1)债务人在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义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检索抗辩权的。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情况,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就不得行使检索抗辩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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