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我的房子是通过别人转租给我的,没有任何租赁合同。现在我不想租房子或要求押金。我需要转租房子吗?如果我不想要押金,我需要转租房子吗?以前,我的房子是通过别人转租给我的,没有任何租赁合同。现在我不想租房子或要求押金。我需要转租房子吗?

2019-12-30 10:0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写明不得转租,本月发现对方将房子转租出去,你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搬离房屋;
    3、对方拒不搬离的,你方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对方搬离,并且赔偿你方损失。
  • 如果别人代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授权委托书时,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经追认,合同方有效。法律规定,未经授权委托进行的事项须经当事人追认才能生效。相对人可以催告通知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在被追认以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如果房子要转租,必须征得房东同意,否则,转租无效,房东有权收回房子。 但是,错不在你,你可以找租给你房子的人,要回你的押金。 如果该人拒绝,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民事权利
    1,跟房东协商:同意转租就可以要回押金。2,房东不同意转租:只能跟房东磨,说自己的苦处。在答应帮他租高一点,找的租客人品好一点,应该是会同意的,否则你就不要押金了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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