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公司工作八年六个月,要被解雇,应该怎么赔偿

2019-12-30 11:19: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公司无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要去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因为生产经营状况、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您方无法继续工作等情况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的赔偿金。
    工伤期间被公司解聘,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的规定,要么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么要求公司支付二倍的赔偿金,同时有权根据伤残等级,依法得到相应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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