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自己欠银行5万元贷款,一直没有还,现在要为别人做29万房贷担保人,可以担保的了吗?

2018-06-29 12:01: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银行贷款时,银行有时会要求提供担保人,为别人担保可以帮助其成功借贷,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 个人购房贷款担保人条件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三)具有稳定收入来源,信用良好,且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合法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
    (五)足额交纳购房首付款;
    (六)提供个人买房贷款担保中心认可的反担保
    (七)个人买房贷款担保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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