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物流公司重组,XX快递无法在三四天内到达我在北京的快递公司。我打电话要求我重新发行它。我不同意,因为快递应该在前天7月3日到达。今天7月5日的重新发行至少要到7月8日才能到达。我拒绝重新发行它。他们告诉我没有时间限制的保证,我说我会维护我的权益并向你投诉。电话结束后,淘宝给出了物流没有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原因。我想问消费者是从哪里来的?
消费者维权
2019-12-30 14: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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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你与快递公司之间存在货物
运输合同关系,自然只找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即可。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索赔。
三、电脑残余价值需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所谓保险公司的鉴定如偏离事实你可以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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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因此,发生快件丢失,你可以按上述规定要求赔偿。 如果无法和解,可以申请物流
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示: 以后邮寄东西必须要注意,尤其是贵重物品一定要要求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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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