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工是特殊工种吗?可以提前退休吗?

2019-12-30 15:04: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
    一、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
    所以法律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
    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职工退休,且其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岗位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岗位工作累计满8年(或按文件规定)。
    对于曾从事多个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职工,必须按其从事其中一类工种的累计年限认定其办理提前退休所需的特殊工种年限,在任何一类工种岗位的工作时间都达不到年限要求的,不得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
      
    (一)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二)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三)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
      
    (五)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
      
    (六)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根据国家的相应政策制定)
      办理机构: 区(县)社保局
      申办对象资格:
      
    1、条件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单位在职人员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满15年;
      
    (3)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或者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或者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曾经从事过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可将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工作年限长的确定;
      
    (4)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区、县社保局审核,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已记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需要以下条件:
    1、达到法院退休年龄;
    2、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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