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事。我有两个女孩,因为我不爱对方。

离婚
2019-12-30 22:3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关于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有: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没有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实际上已名存实亡,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之一。
    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夫妻感情不和的离婚诉讼,财产分配原则 基本是一人一半
    但是对于有确实证据 证明一方对于家庭生活之中 照顾老人 孩子 付出较多 可以适当多分共同才产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般看男女双方之中哪一方的综合条件更好
    有稳定的住所 稳定的工作收入 直系亲属有能力且愿意帮助照顾孩子,或者孩子长期与哪一方共同生活 改变其共同生活对其正常成长不利。
  •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