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赌博了如指掌,人们为了赚取高额利息而借的借据受法律保护吗?

其它
2019-12-31 07:1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法律保护的利息是多少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法通则》第90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写欠条应注意什么  忌名字不全。借条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这对持条人来说要注意,可能会给写条人留下赖帐的把柄。  忌使用同音同义字。写姓名不要用同音同义字、多义字代替,否则也是容易发生责任不清的纠纷。  忌印章不规范。借条由他人代笔书写或代签名,而且只在借条上面按一个手印,如发生纠纷时很难认定责任。  忌还款时不索回借条。还款时,对方如一时找不到借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待日后凭依此据兑换借条,这样不会留下隐患。  实务中,接触大量欠条发现欠条只有借款人姓名,无相应的身份证信息,而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信息,这样造成诉讼困难。因此,在写欠条时,出借人应当督促借款人写明身份证号码,地址,同时复印借款人身份证留底。  另外,如借款人是已婚的,出借人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实务中,借款人可以根据夫妻继存期间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法理,将借款人及其配偶列为被告,从而防止“夫妻串通逃债”,多一重保障。
  • 赌债非法,不被法律保护,不需要偿还。遇有恐吓可以报警。
    人民法院经审理能够认定原告所诉为赌博债务的债,法院应不予支持并可以直接处理有关当事人。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3条规定:在诉讼中发现与本案有关的违法行为需要给予制裁的,可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可对原告作出民事制裁,收缴赌资上缴国库,同时驳回其诉讼请求还可以对双方处以罚款等制裁措施。另外人民法院也可向有关部门建议给行为人处罚。
  • 首先必须确定,借条上是否表明了“用于赌博”。如果借条上明确书写用于赌博,该借条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借条上没有表明用于赌博,该借条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效力。
    一、借条上表明“用于赌博”的情形:借条上明确表示借款用于赌博的,该借条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法律效力。因为赌博属于违法行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用于赌博,就不应该将钱借给对方。如果借给对方,则属于支持赌博的行为,支持赌博行为就是支持违法行为,支持违法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该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二、借条上没有表明“用于赌博”的情形:借条上没有标明借款用于赌博,出款人也不知道对方借钱是用于赌博的,并且借贷行为符合国家民间借贷规定的,该借条受到法律保护,有法律效力。因为出款方不知道对方借款是用于赌博,属于对赌博不知情,因此不存在故意支持违法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