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上普通高中,A的父亲去世,未立遗嘱。过世前已和A的妈妈离异。A有一个同父异母的亲姐姐一个。A的爸爸有三个兄妹。A只能姥姥在世。这样的事情,财产该怎样分派?占比为是多少?A的亲姐姐间距较为远,麻烦在场,能够授权委托别人解决财产事项么?

2019-12-31 08:4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法定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遗产继承纠纷律师,但委托律师可以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上可以给予很好的帮助。  因遗产纠纷而需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并列其他所有有继承权的人为被告,同时向法院提交死者的死亡证明、需分割的遗产的证明、原被告与死者有继承关系的证明等。
      在请律师代理诉讼时,应该将案情如实地向律师反映,以便律师能够正确地决定如何诉讼;对于已有的证据材料,也应该全部向律师提供;对于暂时没有的证据,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
      同时,委托律师时,应该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就委托权限、律师费支付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根据规定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 1,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遗产份额。
    3,对于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4,对于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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