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知识产权与开发成果能分开约定吗???我们客户想约定开发成果归他们所有,知识产权共有。??这样适合吗???我觉得开发成果作为归属问题就是产权问题了,所以客户这样约定是不是矛盾了呀?

2019-12-31 10:47:3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您好!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后续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知识产权后续改进的权属可以根据以上条款予以确定。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