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商事诉讼业务、公司资产的合并和重组

2019-12-31 10:5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资产并购第三方权益影响:资产收购中,受影响较大的则是对该资产享有某种权利的人,如担保人、抵押权人、租赁权人。转让这些财产,必须得到上述相关权利人的同意,或者必须履行对上述相关权利人的义务。
    此外,在股权并购或资产并购中,目标企业中拟转让股权股东的债权人或者目标企业的债权人可能会认为股权或资产转让价款明显不合理,事实上并购交易对其造成了损害且并购方明知上述情形,依照《合同法》中有关撤销权的规定,其有权撤销上述股权或资产转让行为,从而导致并购交易失败。
    因此,相关债权人的同意对并购交易非常重要。
  • 企业并购重组流程:
    1.双方董事会各自通过有关的兼并收购协议   这些决议的内容应包括:   
    (1)被兼并公司的名称;   
    (2)兼并的条款和条件;   
    (3)把每个公司股份转换为续存公司或任何其它公司的股份、债务或其它证券,全部的或部分的转换为现款或其它资产的方式和基础;   
    (4)关于因兼并而引起续存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任何修改和声明;   
    (5)有关兼并所必需的或合适的其它条款。   有关新设(合并)决议,必须载明:   
    (1)拟进行联合的诸公司的名称及拟联合成立的公司名称,即以后被称为新设公司的名称;   
    (2)联合的条款和条件;   
    (3)把每个公司的股份转为新设公司的股份、债务或其它政权,全部的或部分的转换为现款或其它财产的方式及基础;   
    (4)就新设公司而言,依本法令设立的各公司的公司章程所必须载明的所有声明;   
    (5)被认为对拟进行的联合所必须的或合适的其它条款。   
    2.董事会将通过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并由股东大会予以批准。   美国公司法一般规定,在获得有表决权的多数股份持有者的赞成票后,决议应被通过。德国的公司法规定,凡股份有限公司的兼并决议,需要全部有表决权的股东的75%多数通过方为有效。   
    3.兼并各方签订兼并合同   兼并合同也必须经各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批准。兼并收购合同应包括如下内容:   
    (1) 续存公司增加股份的数量、种类;   
    (2) 续存公司对被并入公司的股东分配新股的规定;   
    (3) 续存公司应增加的资本额和关于公积金的事项;   
    (4) 续存公司应支付现金给并入公司股东的条款;   
    (5) 兼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该合同的日期;   如是新设合并公司,合同应包括如下内容:   
    (1) 新设公司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2) 新设公司的总部所在地;   
    (3) 新设公司对合并各公司的股东分配股份或现金的规定;   
    (4) 新设公司的资本额、公积金的数额及规定;   
    (5) 合并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批准该公司的时间和进行合并的具体时间。   
    4.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政府部门登记   在上述决议被批准以后,续存公司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应进行登记注册,被解散的公司进行解散登记。只有在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这些登记之后,兼并才正式有效。兼并一经登记,因兼并合同而解散的公司的一切资产和债务,都由续存公司或新设公司承担。
  • 1)资产重组要以产权连接为基础。因为以产权选接为基础的资产重组是牢固的,它避免以契约形式来进行资产重组时过多的谈判成本和道德风险;同时,真正的产权转移可以为新企业的产权明晰创造条件,使新企业拥有完整的产权。
    2)资产重组要以市场的要求为出发点。国有资产重组过程中切忌政府的过多干预,而必须是资本所有者和企业经营者根据市场提供的信号,按照资本追逐效益的原则来进行操作。
    3)国有资产重组要有明确的产业政策。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在产业政策中,通过资产存量的调整来改变国家的产业结构状况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因此国家就必须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来保证资产重组活动的结果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的需要。
    4)资产重组要保持企业竞争性和垄断性的统一。
    5)资产重组不要寻求一劳永逸的方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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