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证时不带身份证件可以吗由于身份证丢了这一段时间补办不出去

离婚
2019-12-31 12:5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离婚完成后,再另行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只能在离婚完成后一年内起诉索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7条对协议离婚后又提起损害赔偿诉请作出了规定,包括:一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 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 当事人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逾期则不予支持。
  • 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
    你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居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你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
    再将你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你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你拿到该证明书才可以办理结婚。
  • 居民补办身份证需要本人持户口簿到所在地证大厅申请办理。身份证办理需要2个月时间才能拿到。在补办期间如果急需用身份证的话,可以在办理身份证后的15日内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证1个工作日内就可以领取)。
    在不需用磁的情况下,临时证和正式证效力等同。
    按照规定,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每证收取40元;临时证每证收费1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