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湖南衡阳人,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请问如犯了什么案子,到哪里去进行精神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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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
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
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
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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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法医精神病鉴定,鉴定对象规定如下: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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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