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生效一年以后还能反悔吗?

离婚
2019-12-31 20:21: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对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没有争议,在达成离婚协议之后双方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离婚。民政部分受理之后认为夫妻关系却已破裂,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各留一份,民政部门留一份,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时就算是离婚了,也就是你说的协议离婚有效。
    婚姻的形式要件就是登记,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就是协议离婚有效。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协议在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前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反悔或者提出修改的意见。
    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的,当事人没有离婚,离婚协议当然没有法律上的效力的。比如甲乙二人准备协议离婚并写好的离婚协议书,便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乙反悔不想离婚了。然后甲到法院起诉与乙离婚。
    法院在审理中不能以离婚协议作为判甲乙离婚的依据。

  • 1、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2、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只有订立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3、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4、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 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办理了离婚手续,这份离婚协议书就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后是不能反悔财产分割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