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不还判决书下来了,她不还还上诉。说她们离婚了,钱是他老公借的和他没关系。

离婚
2020-01-01 11:02: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行为,称为上诉。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这一项诉讼权利叫上诉权。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并根据被上诉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2、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最高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法律规定不得上诉的其他裁定,都不准上诉。调解协议也不能上诉。  
    3、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对判愉提起的上诉期为15日,裁定为10日。居住国外的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60日。  
    4、提起上诉的主体必须是享有上诉权的当事人或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诉讼代理人。这些人是,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一审判决确定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中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以及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也可以代为行使上诉权。
  • 根据《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根据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以及父母有无赠与的明确表示等具体情况按以下原则认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结婚之前为其购置房屋出资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那么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配。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这种情况下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置房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该房屋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 如果离婚财产和欠债那够要看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在中国离婚无论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都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执行。
    依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
    1。
    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内容包括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合意。
    2。到法院诉讼离婚。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即双方达不成离婚协议书的,一方选择通过诉讼达到离婚目的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愿意选择通过起诉离婚解决离婚问题的。
    对于要求离婚的一方,经审理如认为双方感情确以破裂,法院就会判决双方离婚,同时要对双方的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进行依法判决。 通常财产分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 欠钱不还进行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
    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