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女方,通过相亲认识男方,认识3个月左右应男方家人要求订婚,后因男方话很少,面对面都没话讲,一直都是我话比较多,交流沟通也是我主动,一直努力想培养感情,后面实在无共同话题,沟通也有问题最终提出了分手,分手提出后,订婚2万元+戒指+生日礼物项链+生日他姑妈爸妈伯伯一起给的4000元包,全部退还,之后男方家人几乎天天打电话给我爸,要求我们退还交往期间花费的费用,以及过生日男方亲戚送的礼物,礼物都是化妆品之类,交往期间从未要求和索要过任何东西,请问男方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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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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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