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一位货运司机,车子挂证在甲货运物流公司户下。拉了一趟乙货运物流公司的货,运送中途,货品毁坏,乙货运物流公司买来单趟货品险,报保险公司理赔,索赔车险公司说她们仅仅垫款损害借款,回过头也要要我挂证的甲货运物流公司要回索赔的钱,是真是假?那样有效吗?

保险赔偿
2020-01-01 16:39: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原则上在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合同各方当事人应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各方的义务,如果一主存在违约行为,那么未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以上情况,如果物流公司违约合同中的约定导致你方损失,那么你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协商不能处理,那么你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 运输合同中的货物运输途中的损坏,可以按照双方约定价格或市场价格赔偿。法律依据是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 第三百一十二条要看有没有保价了!没保价的话顶多赔个运费的多少倍。
    你们一个公司的 他们没道理不帮你们解决啊,要注重云协作啊!总公司那边怎么能袖手旁观呢
  •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那么,哪些财产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赔偿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下列损失当事人要求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责任的保险。海上风险还会造成费用支出,主要有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一。所谓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保险单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措施而支出的会理费用。
    所谓救助费用是指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之后,由被救方付给的报酬。保险人对上述费用都负责赔偿,但以总和不超过货物险保险金额为限。  货物运输险涉及的损失:  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指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海损也包括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
    海上损失按损失的程度可以分成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A.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又称全损,指被保险货物的全部遭受损失、有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之分。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而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
     B.部分损失  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按照造成损失的原因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