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师,我是一名大学生。在我的初级实习期间,我签了一家代理记账公司。在实习期间,我签署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合同和一份保密合同。然而,合同只包括我没有的三个月实习期。然后我辞职五天。他拿着我的学生证。合同上说我将支付600英镑违约赔偿金,但我已经五天没有训练自己了。我现在不付任何钱。我需要支付违约赔偿金吗?

2020-01-01 17:0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你说的情形应属专业技术培训,关键在于是否订立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
    如有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中有条款明确培训费用和服务期要求的,按约定办理;如没有约定服务期的,该培训为岗前培训,不存在违约,也就无所谓支付违约金了。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
    合同法施行之前,我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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