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犯罪者遭受家庭暴力时,他们如何受到法律惩罚?

其它
2020-01-02 00:0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 婚姻法明令禁止家庭暴力,而且规定了一系列法律责任和救济措施:  
    (1)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2)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4)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 面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是怎样?   
    (一)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二)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法律小提示:   面对家庭暴力维权证据的注意事项   第一是证明存在家暴的证据。   在遭受家暴时,应及时请居委会、妇联等机构进行制止、调解,留取相应机构记录的书面材料。   第二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可证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暴原因、程度及处理结果等。   第三是证人证言,子女和邻居等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家暴的有力证据。   第四是能证明家暴存在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第五是其他书面证据。   施暴者向受害者出具的 《悔过书》、《保证书》等。受害者接受心理治疗的诊断书、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医院的病历、医药费发票等。   因为如何认定家暴,在实践中难以把握,所以受害者更应该冷静地面对家庭暴力,学会用法律武器有效地保护自己。   相关法律条文:   
    1、《婚姻法》 第 43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3、《诉讼法》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追究施暴人的民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照刑事诉讼程序提起自诉,或通过告诉,由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对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制止或处罚家庭暴力职责的,受害人可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要求其限期履行并赔偿相应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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