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为了避免我在XX团出场前行人自己跌倒受伤而应该去XX团的意外危险,还是工作上的工作

其它
2020-01-02 06:54: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

    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二是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属于两种情形之一,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 工伤事故,就是工伤事故,没有工伤意外事故。
      第一,工伤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救治和经济补偿,制定本条例。
    ”根据该《条例》的基本精神,我国工伤事故中所指称的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受到伤害或者因为工作患有职业病的情况
      第二,意外事故,意外事故,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出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

  • 1.意外险比工伤险承保的范围更广,工伤险只承保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伤害。但是意外伤害险却能覆盖被投保人的生活各方面。但是工伤险不需要职工缴费,只需要企业缴费,但是意外伤害险需要个人缴费。
    2.意外伤害险,即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所致,是指外来的剧烈的偶然发生的事故。只有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
    3.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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