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将1套房租出租给租房方,上面标明了不可转租等条款,租房方租房后将房屋转租给流动人口,造成民警检查,造成恶劣影响,邻居们的意见很大,因为我没在合同上标明,出现问题后应该中止合同,租房方不同意将房屋归还,我可以出具经警方认证的租房合同,如果我想将房屋收回,是只能讼诉法律么?如果讼诉法律,我的这些条件足够么?能将房屋收回么?我合同上没写这种情况应中止合同,问过社区警察局,他们说他们只负责调节,去法院的话,必须有明确合同条框!请问,需要这样的条框么?我还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起诉?

2018-09-06 02:0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限制房屋转租的情形: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4、违背双方意愿的。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承租人要想将租来的房屋再次转租他人,一定要经过业主的同意,否则就是违约,业主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第一,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应当调整;第二,如你有证据证明你催促过房东来收房租,且符合你们一直以来的贯例,则你未违约;第三,房东即使未通知你,如果合同没有禁止,则他出卖房屋也没有违约;第四,优先购买权只有当你也想买房时才有意义,实践中几乎没有实现的可能。鉴于以上四点,你们双方都没有违约,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拒绝搬迁,如房东强制你们迁出,你可以追究他的违约责任并要其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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