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向您咨询一下,我去年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因地区限价政策,开发商以当时限价的价格卖给我,然后另一部分以车位贷形式给他们开发商,然后第一笔限价的贷款已经通过了,我现在也已经还了一年的贷款了,然后那个车位贷一直没有下来,现在开发商又要我一次性付清差价给他,然后我现在不同意,这样可以退房吗?

2020-01-02 10:00: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买房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情,买房后又退房更是愁煞许多人。为了保障自身利益不受损害,也为了顺顺当当完成退房事宜,早日物色新房,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商品房购房流程及退房的具体流程。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一)决定购买房屋,确定购买房屋的价位,制定购房预算;  
    (二)收集购房信息、进行实地调查,确定购买楼盘;  
    (三)签订认购书,确定购买具体房屋;  
    (四)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纳首付款或全款;  
    (五)贷款购房人办理贷款手续;  
    (六)办理预售登记手续;  
    (七)办理入住手续、领取房屋钥匙;  
    (八)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对房屋进行装修;  
    (九)办理产权过户、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十)在保修期内有质量问题开发商负责维修。购房人办理完房产证后及经过保修期后整个商品房交易最终完成。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协商不成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商品房退房的具体流程  
    (一)商品房可以退房的八种情形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时。  
    (二)商品房退房的具体程序  如果购房者想要退房,买卖双方通过协议、判决或者仲裁解除合同、撤销合同或者宣布合同无效并退房的,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  
    2、办好各种手续。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  
    3、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者,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应该怎样退掉商品房  
    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  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3、开发商退还房款  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 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1、实地看房;
    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
    2、产权验证;
    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3、签署合同;
    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4、填写合同;
    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5、缴费义务;
    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6、产权过户;
    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8、银行放款。
  •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六、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
     
    七、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
  • 购买商品房开发商违约不交房的处理:
    1.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

    2.期交房包括两种情况:

    (一) 正常延期交付。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或者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延期交付属于延后交房时间,购房者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经过一段时间等待就可以收房的情况。

    (二) 非正常延期交付。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导致开发商不能或者短时间内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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