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接手了一家转让出来的店铺,签转让协议书时注明:甲方需要负责乙方与店铺产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事宜,临近签合同时发现甲方所谓的店铺产权人,也是一个老板承租过来的店铺,并非产权人,房屋产权是合丰村上的。合同中注明违反本协议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为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 这种情况我可以解除协议吗,我还给了甲方5000的转让押金

2018-09-06 05:25: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 租房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 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定: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