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于2005年买断工龄,当时没有把档案转走,现在去提档案,原单位不给我,而且也不转到社保局,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8-09-06 06:4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断工龄”是指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按照目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买断工龄"是违法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买断工龄"是保障劳动者合理利益的一种有效手段,改革开放30年来的无数次的实践证明了这一点。
  • 工龄分两个:企业工龄和实际工龄。
    买断工龄买断的是企业工龄,买断后意味着劳动者在单位的工龄就此中断,需要重新计算,之后再次买断的时候,工龄自第一次买断的时候起算,补偿亦按照第一次买断之后的工龄补偿。
    你当时得到了补偿,说明是属于买断企业工龄了,现在你被另一企业录用,无论你之前是否被买断过,到了新公司后的企业工龄都是重新计算的。
  • 您好,
    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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