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权转让和股权赠送在缴税层面有什么不同吗

股权
2020-01-02 21:42: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股份以自由转让为原则,即股东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完全按自己的意愿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但这并非绝对的自由,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防止利用转让活动进行不当行为,对有些股份的转让有必要的限制。
      《公司法》第147条、第148条、第149条分别规定了对国家股、发起人股及公司作为受让方作了限制。另外外资股的转让也应加以限制,国家允许公司发行外资股,目的在于吸收外资,如果将外资股转让给中国投资者,就背离了外资股的发行目的,应加以限制。
    同样外国投资者受让A种股票也应受到限制。将A种股票转让给外国投资者,就可能导致公司资本构成的变化,使公司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合资的性质,会引起公司的法律适用和管理上的问题。
    还有就是对职工内部股转让的限制,职工内部股是本公司内部职工以较其他股东更优惠条件取得的股份,旨在调动职工为公司创造价值的积极性,如果对职工内部股转让不加限制,既造成股份转让的不平等性,也失去了发行职工内部股的意义。
    除非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另有规定,职工内部股只能在本公司职工内部进行转让。除法律对其转让所有限制外,其他股份都可自由转让。
  • 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自然人股权转让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x20%。  自然人股东部分转让所持有股权的,转让股权的计税成本按转让比例确定。转让股权的计税成本=全部股权的计税成本×转让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