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综合评分不足,近期网上借款经常不根据,假如去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是不是能根据

2020-01-03 00:5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体户怎样申请贷款。  首先,在申请条件上,要求申请者年龄在60岁以下,具有贷款银行所在地的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住证明;具备良好的还本付息能力,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课质押或抵押的担保物。
    同时,还要求贷款者在其声场领域有一年以上良好的从业记录,经营期限在一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在工商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任何违约记录。  其次,申请时,需要申请者提供的资料包括借款人以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申请者及配偶当地常住居住证明;申请者从事生产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证明借款人配偶承诺共同还款的证明;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贷款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凭证、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个体户申请的贷款通常期限为一年,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万元,贷款利率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执行,一般在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之上有略微的上浮或下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3条规定: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遭到拒绝或表示无力履行的,则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自债务人表示拒绝或无力履行时开始计算;如债务人未表示拒绝或表示无力履行的,或者承诺履行债务的,应当给债务人合理的准备期。
    准备期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自准备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当事人对合理的准备期达成一致的,从其约定;不能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利少于二个月。
  • 个人贷款一般都会有抵押或者担保人,所以个人无法偿还通常都由担保人代为偿还。如果没有抵押没有担保人,确实无力偿还也没有其他财产就会被银行列入呆账、死账。即便被起诉后法院也无法执行,所以不会坐牢,但是再想贷款就不可能了。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