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早上8点左右,正式上班高峰,我开车直行,进过丁字路口的时候,一辆右转电动车与我发生碰撞。当时因为是上班高峰,所以我前后都有车,几乎无法前行。电动车因为急刹车,失去平衡,撞到我的汽车,导致脚部轻伤。结果我被交警认定全责。之后,我的汽车也没破损,却被交警叫来了拖车,下午提车时,我交了双方的拖车费,这样合理吗?对方电动车没有挂上牌照,而且时速高于50KM每小时。

2020-01-03 11:06: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由交警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事故发生后建议及时报警,并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如果您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两根肋骨骨折,评不上伤残等级。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计算概述  
    1、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2、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