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他人打架,因对方恶意辱骂,我气不过,先动的手,朋友见我动手就跟着我一起掐架,我们一共两人,但是对面突然出来六个青年给我俩打了一顿,并且给另一个没动手不知道情况的朋友也打了一顿,我轻微伤,无缘无故被打的朋友轻伤,如果双方不调解的话,我应该负什么责任

暴力伤害
2018-09-06 08:0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均负有赔偿责任,打架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有过错的应当依法受到追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