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闺女16岁了,一直沒有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如今可以申请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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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身子女证办理条件:
1、合法已婚育龄夫妻;
2、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相关情况: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未婚生育且今后不再
结婚的,不能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
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不能享受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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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对象:
1、凡户口在某区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
2、终生只生一个子女,并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 具体步骤:
1、到孩子当年出生的医院去开“出生证”
2、凭“出生证”到社区医院,在“出生证”上盖章。(注:同上面的医院不是同一个医院)
3、凭上面盖了章的“出生证”到街道派出所上户口。
4、到所在街道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申请表》,并填写。
5、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签字
6、带上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已经盖章好的申请表格到居委会盖章。
7、到街道盖章
8、到区政府民政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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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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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