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的孩子已经用我父亲的名字注册了。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转到城镇户口?

2020-01-03 16:06: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户籍迁移的,监护人(家长)应事先联系户口迁入地的就近学区的对口学校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人员;  
    2、在对方同意接收当事人的子女转学籍就读的前提下,转学籍的手续、条件及资料可以参照《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9条的规定办理。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  第九条 转学  
    (三)转学申请及办理流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1)收到申请的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上传学校盖章后的转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影像件,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办(理);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2)收到申请的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核(实)办(理),同意接收的要确定转入学校并将有关材料转至转入学校;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办(理)完成后,将学生名单发送至转出学校核(实)办(理)。  
    3.转出学校同意后,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办(理);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4.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所有转学流程均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核(实)办(理)。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学生转学申请之日起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办(理)。  
    (四)学生转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含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保留纸质档案复印件,并通知转入学校。
  • 办理本市农业户口转小城镇户口,申请人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申请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在本市14个卫星城和33个中心镇的规划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凡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  
    2.在规划区以外的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在规划区内购标准为不低于二居室的商品房,可以申请办理本市小城镇农转非。  
    (二)应出具的证件证明:  
    1.个人申请书;  
    2.个人在规划区内合法住房或合法购房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地所在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住房、职业和居住两年以上证明。;
    5.其他证件证明。lt;br/
  • 一般情况下,收养人的户口是否为城镇户口并不会影响到收养,但是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还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2、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3、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4、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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