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只有营业执照,没有公司账户。公司开业前如何处理解散?

2020-01-03 16:19: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清算分为两种,一种为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一种是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资不抵债时依照《企业破产法》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
    正常清算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也就是说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排在清算费用之后。这时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公司有能力支付员工的相关补偿。

  • 1、如果是你租赁的这个办公场所,
    办营业执照的时候,提供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即《租赁合同》就行。
    2、如果这个办公场所是房产所有人无偿提供给你使用的,
    让房产证上名字的人,写一份协议书,那个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即《房产证》)也是需要的。
  • 个人加盟后,依然是需要自己到工商局注册登记,并且办理税务登记的;
      注册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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