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破产单位的退休工人。我什么时候能拿到独生子女费,在哪里能拿到?

2020-01-03 17:19: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退休后返聘人员不需要办理社保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因此,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属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也不用再参加社会保险。
  • 退休时间是出生年份加上国家规定的岁数,月份为出生的月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
      
    (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 退休后有独生子女费吗?每个省有不同的规定,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8年修正本)
    第二十九条 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在育龄期内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一胎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除外。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60周岁止,非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独生子女16周岁止,按月各给予夫妻双方不低于5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子女入园、接受教育、就医时,双方所在单位可以给予一定补贴;

    (三)退休时所在单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三十一条 夫妻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自愿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生育,且子女满10周岁的,由人民政府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的,由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但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十四条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从60周岁起由人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奖励扶助金:

    (一)只有一个子女的;

    (二)只有两个女孩的;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 破产公司职工可以提前退休吗?
    破产公司男女职工都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国有企业正式宣布破产之月起,五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提前退休。破产企业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算养老待遇时,除个人帐户养老金外,其它项每提前一年递减2%。
    破产企业清算时,给职工补缴各项保险只到企业宣布破产之月,并非退休年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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