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公司涉及债务纠纷三百万,注册资本五十万。注销时没有走清算流程,那么公司的债务股东需要负连带责任吗?是否按出资比例负有限责任?

2020-01-03 17:15: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章程对债务分担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理。如果没有规定,一般按照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如公司如实缴付了注册资金,则超过公司实际资产的债务不用股东承担,如公司没有实际缴付注册资金,则股东要对没有实缴的注册资金内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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