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了一个房屋,合同书没期满,房主把房屋此外转租给他人了,而且未通告我

2020-01-03 17:44: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发包人在与承租人签订门市出租合同期间,承租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是不能将门市擅自转租给他人的;你说的承租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就私下将门市转让给你,现又得不到发包人的追认,那你只能找转租给你的人要求退还转让金及承担相应的损失;若转租人与你耍赖,又协商不成,那你只能到法院起诉转租人了。若你所述情况真实,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的。
  • 一,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尚在待定中。原因是:产权人是否授权甲方转租。若授权,就有效;否则无效。 二,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认定是否违约,也是需要待定的。 三,假设该合同有效,甲方随意变更合同属于违约。
    但是,乙方主张违约金很难。因为,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难以确定。 四,若甲方终止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也是一个无法确定的事宜。因为产权不属于甲方。一般,法院不会对无产权的甲方判令继续履行合同。
    五,表面上对乙方不利,但是,乙方承租无产权单位的物业,固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 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