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跟小三同居生活,对老婆小孩漠不关心,不给生活费用,老婆咋办

2020-01-03 20:39: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

    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

    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4、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注: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已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也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你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讨要你的生活费、孩子的生活费。
  • 小三和男方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男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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