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第一家公司,工作了两年不到,年假未休,今年五月份时换了新工作,期间保险未断,新公司,要求要满一年才能有年假,请问这个符合劳动法吗

2020-01-03 20:48: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年休假是指单位的劳动者每年享有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的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机关、团体、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的工作人员都可享受休假。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休假5天;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休假10天;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可休假15天。  年底,不少单位出现员工“扎堆”休2012年年休假的情况,老板们很头疼:年底工作多,因工作需要能否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微博日前提醒: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同意,可以不安排其休年休假,但必须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员工要休假,单位却不安排,单位则除了要支付员工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要加付赔偿金。  强行不让休假单位应该赔偿  员工带薪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根据相关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其中,“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视同工作时间。  年休假可以跨年休吗?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如果员工要休假,单位却不安排,怎么办?对于单位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由人力资源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员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能安排年休假工资要按3倍算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怎么办?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员工未休年休假工资具体怎么计算?月工资如何折算为日工资?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工资折算为日工资按照每月平均工作
    21.75日计算。比如一名员工工作满3年,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他该休的年休假为5天;假如这5天他没有休年休假,单位应该支付他3448元((5000元÷
    21.75天)×5天×3倍)未休年休假工资。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4种例外情况不享受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同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员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员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 1、企业不让员工续请病假是不符合劳动法的,但是病假期满的例外。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